合同有副本的原因主要在于 合同正本和副本在法律上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但在使用、存储和交付方面存在差异。以下是详细解释:
法律效力
合同正本是合同的主要部分,是双方签订合同的原件,具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副本是合同正本的复制件,内容虽与正本完全相同,但对外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
使用与存储
正本通常由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保留在双方当事人手中,作为履行合同的依据。
副本则是为了方便双方当事人的使用和保管而制作的复制品,可以用于交付给第三方、备案或作为证据使用。
合同份数
根据不同的合同类型和需求,合同副本的数量可能有所不同。例如,房地产买卖中一手房屋合同通常为7本,二手房合同则需要3本。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明确规定了合同的内容,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总结:
合同有副本主要是为了在正本不便使用或需要提供给第三方时,有一个与正本内容相同的复制品。副本虽然不具备原件的法律地位,但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并且可以用于备案、交付给第三方或作为证据使用。正本和副本在法律上的效力是相同的,但使用场景和存储方式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