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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法院上演16小时超长庭审!25人获刑!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4 17:33:00    

近日,一起涉及25人的特大电信诈骗团伙案件,在北京朝阳法院开庭审理,庭审历时16小时。该团伙通过盗刷信用卡、绑定虚拟手机号、发送诈骗短信等手段,非法获利超百万元。主犯黎某、许某等人分工明确,犯罪链条复杂。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庭审中的详细情况。

2024年,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庭里,25名被告人坐在被告席上,他们均因涉嫌诈骗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黎某,38岁,无业,是该诈骗团伙的主犯,他曾因犯抢劫罪,犯贩卖毒品罪,被海南省儋州市人民法院判处刑罚,此次,他又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出庭受审,然而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黎某矢口否认。

刘某,36岁,是该起诈骗案的主要成员。2015年5月,他曾因犯诈骗罪被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满释放后,刘某又重操旧业。

法官告诉记者,这是一起全链条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黎某伙同刘某、许某等25人,在境外的网站上,购买虚假的域名,通过发送etc已经过期需要重新办理的钓鱼短信,骗取信用卡卡主的相关信息,再把信息绑定在事先设置好的手机上,静置两三个月后实施盗刷行为。

许某和黎某、刘某既是同乡,又是好朋友,他们总想着不劳而获、挣大钱和快钱。一次饭局过后,几个人一拍即合,黎某负责先期垫资,许某则在网上购买大量手机、个人信息等作案工具,为信用卡诈骗做准备。

2023年4月,将作案手机、个人信息绑定完成后,黎某、许某等人实施了第一次盗刷行为。

眼看盗刷成功,许某等人非常高兴,为了能尽快拿到钱又不被人发现,他开始联系朋友,寻找帮忙取现的人。经过三次取现,许某就获得了70余万元赃款。

许某称,这笔钱自己只留了18万元,剩下的一部分用来归还黎某当初垫资购买手机等工具的费用,另一部分用来购买新的手机、POS机等设备。

据许某供述,他从别人手里分两次购买了50部手机,然后又在网上购买虚拟手机号码并激活。一切准备好后,黎某负责发送诈骗短信,获取相关信息后,他就开始盗刷信用卡。

每次盗刷成功后,团伙成员就会通过POS机迅速把钱转到其他账户,随后,许某再从网上招募很多不认识的人来为自己操作取现。

庭审过程中,许某似乎有意主动承担更多的罪责,他说黎某对自己有恩,不能背信弃义。

记者注意到,在这起案件中,许某与其他被告人,大多是亲戚、发小、朋友、老乡等关系,在一些人看来,自己的行为只是帮忙,并不算违法犯罪。

法院经过审理查明,2022年至2023年4月间,黎某伙同刘某、许某等人,盗刷他人信用卡,累计金额达100余万元,涉及被害人40余名。

最终,法院做出一审判决,黎某等10人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半至三年不等,并处剥夺政治权利以及罚金不等。其他15名被告人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半至十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记者:陶雅健

来源: 法治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