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逃票的处罚规定如下:
一般情况
逃票行为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可判处警告或二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严重情况
多次逃票、拒不补票、在车站大吵大闹等严重侵害铁路运输公共秩序的行为,可能面临最高十日行政拘留和最高2000元罚款的治安处罚。
如果逃票数额达到3000元及以上,则涉嫌诈骗罪,将以诈骗罪立案侦查。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补充处罚
除了上述处罚外,逃票者还必须补齐自逃票起点开始的车票费用。
建议:
旅客应遵守铁路乘车规定,按时购票和乘车,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