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访,即 非正常上访,是指信访人违反《信访条例》、《治安处罚法》、《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国家规定的信访接待场所以外的地方表达诉求,以及在上访过程中实施扰乱工作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违法行为。非访行为包括蓄意的、过激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限制或禁止的方式,如集访、闹访、缠访、越级形态等,这些行为会影响党政机关办公秩序、损害社会治安秩序、恶化地区建设发展环境、妨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等。
非访行为不仅不能有效解决问题,反而可能扩大问题,甚至涉嫌触犯法律。因此,国家和地方政府通常会采取一系列措施来预防和处理非访行为,包括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宣传教育、依法处置违法行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