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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欠款诉讼哪个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6 05:22:46    

在一般情况下,当公司欠款不还时,债权人应当起诉 公司而非股东。这是因为公司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应当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的规定,公司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并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然而,在特定情况下,债权人也可以起诉股东。根据《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当股东存在以下行为时,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 股东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

2. 股东恶意转移公司资产,逃避债务;

3. 股东在公司清算时未履行告知义务,导致债权人未获清偿。

此外,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也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综上所述,对于公司欠款诉讼,债权人通常应起诉公司本身。但在股东存在上述特定行为的情况下,债权人也可以将股东列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在提起诉讼时,债权人应当明确被告为公司或股东,并根据具体情况提供相应的证据和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