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队通常由以下部门组成:
政治处:
负责交警队伍的政治工作和人员管理。
综合科(指挥中心):
负责全市交通监控和指挥调度,处理突发事件及交通拥堵情况。
宣传大队:
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活动。
法制大队:
负责交通法规的制定、执行和解释,监督交警执法行为,处理法律事务。
事故大队:
负责交通事故的处理和调查,包括事故责任认定和赔偿调解。
秩序大队:
负责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纠正交通违章行为。
科信科:
负责交警队伍的科技和信息化工作,包括交通监控和通信设备的管理。
财装科:
负责交警队伍的财务管理和装备采购。
车辆管理所:
负责机动车辆的登记、检验、核发牌证和驾驶员考核发证工作。
特勤大队:
负责处理重大交通突发事件和紧急任务。
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
负责高速公路的交通管理和巡逻执法。
等级公路交巡警大队:
负责普通等级公路的交通管理和巡逻执法。
这些部门协同工作,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与畅通,同时承担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科研以及参与城市建设和交通设施规划等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