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的范围包括以下几类:
房屋补偿
对被拆迁房屋本身的补偿,根据房屋的性质、面积、位置等因素进行评估,给予合理的补偿。被拆迁的房屋必须是合法房屋,包括所有权人合法所有且房屋本身合法,如不得是违章建筑等。
附属物补偿
被拆迁房屋的附属物,如院落、围墙、水井、管道等,也应纳入补偿范围。这些附属物必须依附于房屋有某种用途,有利于房屋的升值,并且必须是能计算其价值的实物,同时应具有合法性。
收益权补偿
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出租或用于经营的,拆迁会导致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失去收益。因此,收益权也应纳入补偿范围。收益权人必须合法占有和使用被拆迁房屋,其收益权必须有合同或法律依据,且收益应合法产生。收益权补偿应包括即得收入和合法预期收入。
搬迁费用补偿
拆迁会导致被拆迁人需要重新安置,因此应给予相应的搬迁费用和住房补贴。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生活困难补助
对于特殊困难家庭和低保户等特殊群体,应给予适当的生活困难补助。
停产停业补偿
对于被拆迁企业、商户等因拆迁而造成的损失,应给予相应的停产停业补偿。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其他补偿
包括但可能不限于坟地迁移补偿、电话移机补助费、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等。
建议
了解当地政策:不同地区的拆迁补偿标准和政策有所不同,被拆迁人应当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标准,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保留证据:在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应当妥善保留所有相关证据,如房屋所有权证明、附属物清单、搬迁费用凭证等,以便在必要时进行维权。
选择合适的补偿方式:被拆迁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等合适的补偿方式。
希望以上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有更多具体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