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公司的车辆报废年限主要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具体如下:
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报废。
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报废。
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报废。
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报废。
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报废。
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报废。
因此, 租车公司的车辆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应当在15年后报废。如果车辆在达到15年使用年限后,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也应当强制报废。
建议租车公司在车辆接近报废年限时,及时进行车辆技术状况评估和安全性能检查,确保车辆符合相关法规要求,避免因未及时报废而引发安全隐患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