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
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职工有权选择自己喜欢的职业,并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
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职工有权获得约定的工资,并且工资应当按时以货币形式支付,不得无故拖欠或克扣。
休息休假的权利:
职工有权享受法定的休息日和公众假期,包括年假、病假、婚丧假等,用人单位不得剥夺这些权利。
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职工有权在工作场所获得必要的安全和卫生保护,以防止职业危害和事故的发生。
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职工有权接受职业技能培训,以提高自身的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
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职工有权依法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等。
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职工有权在遇到劳动争议时,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
职工有权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以保障自身安全。
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撤离权:
在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职工有权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
批评、检举和控告权:
职工有权对用人单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
职工有权参与企业的民主管理,对企业的生产和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这些权利保障了职工在劳动关系中的合法权益,使其能够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中工作,并获得应得的报酬和福利。建议职工在日常工作中积极维护自己的这些权利,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