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民非研究院)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名称预先核准
向当地民政部门提交名称预先审批申请。
确保名称规范,不含“中国”等字样。
准备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
研究院章程草案
业务范围说明
资金来源证明
拟任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及简历
办公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如行业上级主管单位的批文等
提交申请
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当地民政部门。
审核过程
民政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可能需要进行现场勘察、核查。
领取证照
民政部门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登记证书》。
可能还需要办理税务登记证及其他相关手续。
开立银行账户
办理银行基本账户。
在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
其他手续
根据需要,可能还需向其他有关部门进行备案或申请许可证等手续。
请注意,以上步骤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直接咨询当地民政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