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工作通常 归属不同部门管理,具体如下:
国务院:
环卫归国务院管,地方环卫局的上级单位是国家环卫部,为正部级部门,隶属于国务院管理。
城管局:
一般属于城管局管理,其职能是依法对所属行政区域的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进行管理监督,并依法对各种破坏行政区域内环境卫生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环境卫生管理局:
城市环境卫生归环境卫生管理局管理,该局是政府管理下的市容环境卫生的职能部门,负责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运营与维护、城市环境卫生监督、城市环境卫生作业与管理。
国务院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住建部):
主管全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住建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各大中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城管局、环卫局等)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综上所述,环卫工作可能归属国务院、城管局、环境卫生管理局或地方住建部门管理,具体归属部门可能因地区和行政级别而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