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积分的具体规则如下:
基础社保分
持证人在本市工作并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按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每满1年可积3分。
多倍社保加分
近4年累计36个月社保缴纳基数达到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80%至1倍:25分。
近4年累计36个月社保缴纳基数达到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倍至2倍:50分。
近4年累计36个月社保缴纳基数达到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2倍至3倍:100分。
近3年累计24个月社保缴费基数达到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120分。
建议
选择合适的社保缴纳基数:为了获得更高的积分,建议选择较高的社保缴纳基数,尤其是当基数达到或超过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时。
连续缴纳社保:确保社保缴纳是连续的,不要有断缴或补缴的情况,因为这些情况可能会影响积分的累计。
了解当地政策:不同城市的社保积分政策有所不同,建议详细阅读所在城市的政策文件,以确保准确理解和应用相关规定。
这些规则适用于上海、天津、东莞等地,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更新,建议在申请前查阅最新的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