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归属的部门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企业内部管理部门
采购部或招标部:大型企业通常会成立专门的采购部或招标部,负责企业的采购事项和招标事务。
办公室或财务部:如果企业没有成立专门的采购部或招标部,招投标事务可能由办公室或财务部负责。
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招投标政策的制定和监管。
财政部:负责招标采购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包括受理投标文件、评标、定标等工作。
招标监管机构:具体负责招标活动的监管。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领导和管理招标和采购活动,确保过程公正和透明。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部分地方成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招投标、政府采购、公共资源出让等。
行业政府采购部门:如住建部采购管理中心、财政部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等,负责特定行业的招投标活动。
行政监督部门
国务院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行业管理部门:设立专门监督机构,承担在本地区、本系统中的招投标活动中的监督责任。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如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其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招标公司的管理和监督。
审计部门:对有管辖权的招标单位实施的招标行为进行审计监督,确保合法合规。
综上所述,招投标活动既可能由企业内部相关部门负责,也可能由国家及地方政府的特定部门进行管理和监督。具体归属哪个部门,需要根据具体的招投标项目性质、规模以及企业性质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