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立案后开庭的时间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简易程序
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法院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审限为三个月。
一般在立案后一个月左右开庭,但具体时间可能因案件情况有所延长,有时可能需要两个月。
普通程序
一般的民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限为六个月。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若还需延长,则需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开庭时间相对较长,一般需要三四个月,具体时间视主办法官工作量大小等因素而定,可能在五个月甚至更久。
送达和公告
如果案件需要公告送达(例如被告无法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公告时间为两个月,加上原告预交公告费、联系登报事项等,开庭时间会再延长2到3个月。
法律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综上所述,民事案件从立案到开庭的时间主要取决于案件的性质、复杂程度以及法院的工作安排。简易程序案件通常在一个月左右开庭,普通程序案件可能需要三四个月甚至更长时间。如果需要公告送达,则开庭时间会相应延长。建议当事人耐心等待法院安排,并在立案后及时与法院沟通,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