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罪名可以判处死刑:
1. 故意杀人罪
2. 危害国家安全罪(包括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暴乱罪、投敌叛变罪、间谍罪、为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罪、资敌罪)
3. 危害公共安全罪(包括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毒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劫持航空器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危险物质罪、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危险物质罪)
4.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包括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
5. 严重的故意伤害罪、强奸罪、暴力抢劫罪、绑架罪等
需要注意的是,死刑判决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例如犯罪时未成年的人、审判时怀孕的女子以及审判时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除非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不适用死刑。此外,死刑判决需要经过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签发死刑执行命令,并可能包括死刑并缓期2年执行(死缓)与死刑并立即执行两种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