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即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房屋产权管理
确定和发放房屋产权证明。
审批公有住房交易。
管理自管房。
办理产权产籍变更手续。
住房政策与改革
研究拟定全市住宅建设与房地产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指导全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研究拟定全市有关住房制度改革的具体政策性规定。
房地产市场管理
监督管理全市房地产市场。
参与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制订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房地产税费的征收工作。
房屋使用与权属管理
负责全市房屋的使用和权属管理。
房产测绘管理。
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危旧房改造和房屋修缮工作。
物业管理
负责全市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
公有住房管理
负责全市公有住房、个人建房和异产毗连房屋管理。
落实房产政策,调解房产纠纷。
法规与政策研究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研究拟定全市有关房地产管理方面的规定和办法。
其他事项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房管局作为政府直属机构,其角色是确保房屋产权归属和办理相关手续,不参与房产纠纷调解或行政处罚。通过上述职能,房管局致力于维护房地产市场的秩序,保障住房政策的实施,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