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资拖欠的时效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因此, 如果劳动者未在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将可能丧失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拖欠工资的权利。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此外,如果劳动者在劳动关系终止后的一年内发现权利被侵害,也可以申请仲裁。
综上所述,劳动者在发现工资被拖欠后,应尽快采取行动,以免因超过时效而无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