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字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申请书
申请人需要填写《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如果是未成年人,需要父母双方或监护人签字同意。
申请人需书面说明改名的理由,并承担由变更姓名而引发的一切法律及其它相关责任。
身份证明
需提供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单位或学校证明
如果申请人是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单位的职工,需要提供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开具的准予变更的证明。
在校学生需要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准予变更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
年满14周岁的申请人需要提供由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其他相关证明
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签字同意。
如果改名涉及到收养关系变更,需要携带收养证。
照片
需要准备两张一寸近期照片用于办理新的身份证。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如果改名理由涉及特殊情形,如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等,可能需要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
准备好上述材料后,申请人应前往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改名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改名的具体流程包括向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相关表格、提供证明材料、接受派出所和县(市、区)公安局的调查审核,并最终办理新的身份证。
建议在办理改名手续前,提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户籍管理部门,了解详细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