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收需要以下手续:
规划部门手续
提供待拆迁开发土地的位置、范围、使用性质和规划管理的经济技术指标。
开发企业了解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及相关公建配套设施要求。
土地管理部门手续
采用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公开出让土地。
开发企业通过竞争方式获得土地开发权。
开发企业与国土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开发企业凭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规划部门申请建设工程选址,取得《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
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手续
开发企业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出《暂停办理有关手续的申请》冻结申请。
开发企业向市、县房屋拆迁管部门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申请时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即发改委的立项批复)。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即用地批准书)。
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拆迁管理部门应从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同时公布《房屋拆迁公告》。
房屋征收年度计划与征收申请
制定房屋征收年度计划,提出征收申请。
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进行论证和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作出征收决定。
确定征收范围与实施单位
明确实施单位。
发布征收预告,告知停办手续。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