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票可以抵扣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增值税进项税额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服务所支付的增值税额,可以在一定条件下抵扣其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增值税专用发票
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并在认证当月的纳税申报期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
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其他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购入用于生产经营的固定资产。
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农业产品,或者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产品。
纳税人支付运输费用,可以根据运费发票所列运费金额乘以7%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
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免税废旧物资,可以按照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乘以10%计算抵扣进项税。
特定服务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其他可抵扣票据包括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按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金额抵扣。
通行费发票
纳税人支付的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一定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发票也可以按规定用于增值税进项抵扣。
其他相关费用
营活动直接相关的产品采购、原材料采购、加工维修服务、劳务派遣等。
公共场所产生的水、电、物业服务费、办公用品、场地租赁费用、财产保险。
工作人员外出产生的住宿费、高速公路通行费。
公司产生的培训费、咨询费、广告费、会议费、宣传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