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审,也称为书面审理,是指 法院对上诉案件实行的一种审理方式。这种方式下,第二审人民法院仅就当事人的上诉状及其他书面材料进行审理,不需要诉讼参加人出席法庭,而是直接作出判决或裁定。书审主要适用于事实清楚的案件,不涉及对案情的直接调查和诉讼参与人的出庭。
书审的主要特点包括:
审理方式:
仅通过书面材料进行,无需开庭审理。
审理对象:
主要针对上诉案件。
适用条件:
必须是事实清楚的案件。
审理效率:
可以节省时间和资源,提高司法效率。
需要注意的是,书审不适用于对原审人民法院认定的事实有争议的情况,因为这种情况下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事实。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采用书审方式,以确保审理的公正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