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的调解期限因案件类型和具体程序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调解期限的总结:
普通程序
调解期限:在立案之日起15天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经各方当事人同意,可以继续调解。延长的调解期间不计入审限。
审限: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简易程序
调解期限:在立案之日起7天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经各方当事人同意,可以继续调解。延长的调解期间不计入审限。
审限: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实践
调解程序一般不超过1天,但具体时间可能因案件复杂性和法院工作效率而有所不同。
综上所述,诉讼未调解的具体时间主要取决于案件所适用的程序及调解的具体情况。普通程序下,调解期限通常为15天,简易程序下则为7天。如果调解失败,案件将立即移送审判庭继续审理。
建议:
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应充分沟通,尽量在规定的调解期限内达成协议,以避免案件进入审判阶段,从而节省时间和精力。
如果调解期限届满仍未达成调解协议,应及时与法院沟通,了解案件后续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