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积分的计算方法因地区而异,以下是一些地区的具体计算方法:
上海市
持证人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80%低于1倍的,积25分。
持证人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倍低于2倍的,积50分。
持证人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2倍低于3倍的,积100分。
持证人最近3年内累计24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积120分。
天津市
缴费满12个月不满36个月的,每年最高积22分,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0分)、基本医疗保险(3分)、失业保险(3分)、工伤保险(3分)、生育保险(3分)。
缴费满36个月的,自满36个月的下一月起,每年最高积28分,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2分)、基本医疗保险(4分)、失业保险(4分)、工伤保险(4分)、生育保险(4分)。
深圳市
社会养老保险每缴纳满一个月积1.5分,总分最高不超过30分。
其他社会保险险种每险种每缴满1年积1分,总分最高不超过20分。
广州市
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社会医疗保险(含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及城市居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参保人员,每个险种每缴满1年计2分。
东莞市
参加社保年限分值:父或母在本市范围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每个险种每满1年积1.5分。
莞服务年限分值:选择以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年限计分的,以申请人的父或母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年限最长的险种核定,缴费1-2年的,每满1年积1分;3-5年的,每满1年积2分;6年及以上的,每满1年积3分。
苏州市
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确定社保缴费基数,作为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
建议您根据自己所在地区的具体政策,咨询当地的社保局或相关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社保积分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