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贵定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因服装采购引发的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司法权威,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悉,原告宋某某系某公司员工,受公司委托以个人名义购买一批军训服,其于2024年6月在淘宝购物平台上与被告东莞市某公司取得联系,商谈购买事宜,因购买量大,宋某某与被告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某互加微信,确认采购数量、种类、单价、交货地点等细节,并约定未使用的服装可退货退款。
随后,宋某某按照约定支付全部货款7万余元。但是,宋某某收货清点时发现存在漏发以及部分服装采买过多需要退货退款。
在宋某某提交退款清单后,多次联系被告退货退款未果,遂向法院起诉,经法院判决后,东莞市某公司未按照判决书履行还款义务,宋某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文书。
经查,法院判决宋某某应当先行履行承担退货运费的义务后,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退款。
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要求宋某某提供了退货的物流凭证,在和被执行人联系后,被执行人却反映根本没有收到申请人退货。
承办法官遂继续了解情况,原来是双方在案件诉讼后心中均有怨气,便不再联系,宋某某按照公司登记地址退货,公司接到物流电话后认为离实际经营地点太远故拒绝收货,导致货物又被退回给宋某某。
虽然法院已经冻结了被执行人足额执行款,但是案结不是目的,事了才是宗旨。法院秉持“定分更要止争”,以实质性化解矛盾为导向,首先对被执行人的行为进行了批评,经积极做工作,宋某某于2025年4月9日将货物重新打包邮寄退还给被执行人,4月13日在承办法官的监督下,双方清点核对确认宋某某应退还退货不足的货款870元给被执行人。
最终,双方当事人矛盾化解,法院依法向申请人及时发放了执行款,案件圆满执行完毕。
申请人宋某某对法院认真负责、高效公正的执行工作表示高度认可,并于2025年4月21日向承办法官赠送一面“人民的好法官、百姓的贴心人”的锦旗以示感谢。
该案的成功执结,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在执行过程中,法院既严格依法办事,又注重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通过耐心细致的协调工作,实现“案结事了”的圆满结局。
下一步,贵定法院将持续践行“如我在执”理念,不断提升执行质效,切实将“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努力践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庄严承诺。
通讯员 莫敏洁
编辑 孟祥可
二审 虞思滔
三审 张发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