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纪处分是指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等行为给予的纪律处罚。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警纪处分包括以下几种:
警告:
期限为6个月。
记过:
期限为12个月。
记大过:
期限为18个月。
降级:
期限为24个月。
撤职:
期限为24个月。
开除:
对于严重违纪行为,可以给予开除处分。
处分的具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违反规定立案、撤销案件、提请逮捕、移送起诉,非法剥夺或限制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身体或住所,违反规定延长羁押期限,以及向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等行为。
如果警察的行为构成犯罪,将依照法律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