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投标需要具备以下资质和条件:
基本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资格证明文件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书)。
投标人交纳社保证明材料,如《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复印件等。
项目经验和业绩证明
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包括与招标文件要求相适应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证书及相应的工作经验与业绩证明。
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简历、机械设备等相关资料。
其他要求
如果是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个人投标人适用《招标投标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
投标人应当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等级,并为独立的法人实体。
承担过类似建设项目的相关工作,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特定行业的资质要求
对于建设工程投标,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其他辅助材料
技术标书,包括公司简介、公司资质、公司近期业绩及获奖工程证书、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拟派项目部的主要人员名单、简历、证书等。
总结来说,个人投标需要具备全面的资质和条件,包括基本资格条件、资格证明文件、项目经验和业绩证明,以及特定行业的资质要求和其他辅助材料。这些要求和条件旨在确保投标人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