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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启动追偿权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30 16:48:44    

启动追偿权通常涉及以下步骤:

协商

首先尝试与债务人进行协商,要求其偿还债务。

法律途径

如果协商无果,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条,如果保证人实际承担的债务超过其份额,有权向其他连带债务人追偿超出部分。

如果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中明确了追偿权,可以直接依据生效判决进入执行程序要求债务人承担责任。

如果判决书中未明确追偿权,保证人需要另行起诉来行使追偿权。

追偿范围

保证人追偿权的范围通常包括:主债务及其利息、逾期履行债务的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等。

注意事项

保证人行使追偿权的时间应在其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后,且不能超过保证责任的范围。

在特殊情况下,如债务人破产,保证人可预先行使追偿权。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步骤来启动追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