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职 不属于处分,而是一种组织处理措施。根据《监察法》和《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免职主要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
正常职务调动:
免职可以是因为公务员晋升职务后需要免去原任职务,或者降低职务,或者转任。
组织处理措施:
免职适用于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具有惩戒性。免职后,干部在1年内不得安排领导职务,2年内不得提拔和晋升。
违纪违法被查的干部:
免职可以作为正式处分前的先期措施,以保证审查调查的顺利开展。
综上所述,免职主要是用于公职人员正常的职务调动,或者在特定情况下作为组织处理措施,并不等同于纪律处分。因此,免职并不属于处分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