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不公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联系和救济:
上诉
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上诉期内提交上诉状,向作出判决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再审申请
如果判决已经生效,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内依据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再审申请。
举报
如果掌握案件审理过程中审判法官涉嫌枉法裁判或者徇私舞弊的,可向该法院的主管领导反应情况,或者向当地的监察委或者人民检察院举报。
法院纪检监察部门
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各级人民法院通常设有专门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法院工作人员的行为。
上级法院投诉
如果对法官所在法院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或者认为该法院可能存在包庇行为,可以向上级法院进行投诉。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具有监督职责,会对举报内容进行认真审查。
检察机关举报
如果认为法官存在徇私枉法等违法犯罪行为,可以向当地同级的检察机关进行举报。检察机关会根据举报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如果发现法官确实存在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司法服务热线
拨打电话12368,全国法院系统公益服务电话。这个电话不仅是诉讼服务电话,也受理投诉案件。
信访渠道
通过信访渠道反映问题,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或举报。
建议选择合适的途径进行举报或投诉,并提供详细的证据和材料,以便相关部门能够进行公正、公平的调查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