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维修类型可以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进行划分。以下是一些主要的分类方式及其对应的维修类型:
按维修对象的不同
结构性维修:
保证房屋结构安全、适用和耐久,对老朽、破损或强度、刚度不足的房屋结构构件进行检查、鉴定及修理。
非结构性维修:
保障房屋的正常使用和改善居住条件,对房屋的装修、设备等部分的更新、修理和增设,主要作用是恢复房屋的使用功能,保护结构构件免遭破坏,延长房屋的使用年限。
按所维修房屋的完损程度不同
小修:
也称维护,是指对房屋的日常零星维修维护工作,其目的是使房屋保持原来的等级。
中修:
房屋少量部位已损坏或不符合建筑结构要求,需进行局部修理,在修理中需牵动或拆换少量主体构件,但保持原房屋的规模和结构。
大修:
房屋的主要结构部位损坏严重,房屋已不安全,需要进行全面的修理,在修理中需牵动或拆除部分主体构件的修理工作。
翻修:
房屋已失去维修价值,主体结构严重损坏,丧失正常使用功能,有倒塌危险,需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在原地或异地进行更新建造的过程。
按经营管理的性质不同
恢复性维修:
修复因自然损耗造成损坏的房屋及其构件的维修活动,其作用是恢复房屋的原有状况与功能,保障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赔偿性维修:
修复因用户私自拆改、增加房屋荷载、改变使用性质、违约使用以及过失造成损坏的房屋及其构件的维修活动,其维修费用应由责任人承担。
补偿性维修:
修复因房屋质量问题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坏,由责任方承担维修费用。
返工性维修:
对已完成的维修工程进行重新返工,以达到预期的标准和质量。
救灾性维修:
在自然灾害或其他紧急情况下,对受损房屋进行的紧急维修。
按是否按计划维修
计划性维修:
制定年度、季度、月度维修保养计划,按计划规定的时间和内容进行的维修保养。
非计划性维修:
对临时性的报修或在日常巡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的维修。
按是否向业主和使用人收费
不收费维修:
不向业主和使用人收取维修费用,主要是保修期内的维修。
收费维修:
在提供维修时要收取维修费用,包括保修期外的维修和业主、使用人装修或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
按维修工程项目的大小
小修工程:
也叫零星工程或养护工程,用工少,费用低,主要是日常维护工作。
中修工程:
需牵动或拆换少量主体构件,一次费用较低,保持原房屋主体和结构。
大修工程:
需牵动或拆换部分主体构件和房屋设备,一次费用较高,但不需全部拆除。
综合维修工程:
对成片多幢或面积较大的大部分严重损坏的单幢楼房进行有计划的成片维修和改变片(幢)房屋面貌的维修工程。
翻修工程:
需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或利用少数主体构件进行改造。
这些分类方式并不是相互排斥的,可以结合使用,以更全面地描述房屋维修的不同类型和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