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证券公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1. 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
2. 主要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诚信记录,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 有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公司注册资本;
4.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5. 有完善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
6. 有合格的经营场所、业务设施和信息技术系统;
7.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证券公司名义开展证券业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