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院审判委员会开会频率的问题,存在以下几种观点:
每周一次
某些法院审委会基本是一个星期开一次,但遇到审委会委员都忙的话,会推迟。
审判委员会定期于每星期二、五上午各召开一次。
每季度一次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应当召开一次会议。
不定期会议
审委会有定期和不定期会议制度,不定期会议主要是根据具体案件召开的。
综合以上信息,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定期会议:多数法院审委会每周至少开一次,具体时间为每星期二、五上午。
不定期会议: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需要,审委会可以临时召开或延期召开。
因此,审委会的开会频率至少是每周一次,具体安排可能会因法院的工作安排和案件情况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