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拥有的权利主要包括:
生存权:
包括生命安全权和生活保障权。
发展权:
儿童有权充分发展其全部体能和智能,包括接受教育、娱乐、文化与社会生活的参与、思想和宗教自由、个性发展权等。
受保护权:
保护儿童免受歧视、剥削、虐待或疏忽照料,以及提供适当的照料或康复服务。
参与权:
儿童有权参与社会生活,包括知情权、意见表达权、监督权等。
其他权利:
包括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财产权、人身自由权等。
国家根据儿童的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和优先保护,确保这些权利不受侵犯。
儿童拥有的权利主要包括:
包括生命安全权和生活保障权。
儿童有权充分发展其全部体能和智能,包括接受教育、娱乐、文化与社会生活的参与、思想和宗教自由、个性发展权等。
保护儿童免受歧视、剥削、虐待或疏忽照料,以及提供适当的照料或康复服务。
儿童有权参与社会生活,包括知情权、意见表达权、监督权等。
包括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财产权、人身自由权等。
国家根据儿童的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和优先保护,确保这些权利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