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初心使命是 司法为民,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服务人民: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其根本目的是为人民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司法为民要求法院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维护人民利益作为司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维护公平正义:
法院承担着维护公平正义的重任,承载着人民群众的期盼,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法院通过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增强“四个意识”:
法院和广大干警要守初心担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一个目标、一条主线”和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提出的十六字政治要求,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
促进党的信任和信心:
法院通过体现民意的司法政策、司法为民的暖心举措、公正司法的具体案件,促进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和信心,助力巩固党长期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根基。
忠诚履职尽责:
法院人牢记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尽责,诠释对党的绝对忠诚和对人民的无限赤诚。在办案过程中,法院人要有“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责任担当,在大是大非面前要坚持原则、守护正义,在改革难题面前要迎难而上、知难而进,在名利诱惑面前要守住底线、廉洁奉公。
综上所述,法院的初心使命是司法为民,通过服务人民、维护公平正义、增强“四个意识”、促进党的信任和信心、忠诚履职尽责等方面体现出来。这一初心使命是法院工作的根本指南,也是法院人不断前进的动力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