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针对小微企业的免税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增值税免税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如果其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或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则可以免征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优惠
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可以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可以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同样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其他税收优惠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科技型企业在研发活动中发生的研发费用,制造业企业可加计扣除100%,其他行业按75%加计扣除。
企业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每安置1名残疾员工,每年可在应纳税所得额中额外扣除10万元,并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
以上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应确保开具的是免税发票,并按时进行增值税申报,以稳定享受这些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