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逃逸的定性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具体来说,驾车逃逸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不按规定立即停车或保护现场,而是选择逃离现场,以逃避法律责任。以下是驾车逃逸定性的几个关键要素:
主观方面
明知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必须明知自己发生了交通事故,这包括对事故本身、可能造成的损害后果有一定的预见性。
逃避法律追究:当事人具有逃避刑事、民事或行政法律追究的目的,如不履行保护现场、抢救伤者、迅速报案等法定义务。
客观方面
逃离现场:当事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客观上实施了逃离现场的行为,这包括驾车逃离或弃车逃离。
逃避行为:逃离行为应当与逃避法律责任的目的结合并统一,例如隐匿身份、破坏现场、伪造证据等,以阻碍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法律后果
行政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刑事处罚:根据《刑法》,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综上所述,驾车逃逸的定性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只有当行为人在明知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下,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现场,才能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法律对此类行为有明确的处罚规定,包括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因此,建议广大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停车、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以遵守法律规定,避免承担更严重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