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当于 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企业应当自下列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1.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2.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3. 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
建议企业按时完成年度报告的报送和公示,以确保其信用信息的及时更新和透明度的提高。
企业应当于 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企业应当自下列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1.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2.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3. 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
建议企业按时完成年度报告的报送和公示,以确保其信用信息的及时更新和透明度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