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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兵的条例有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2:09:16    

征兵的条例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征集对象和年龄

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

当年未被征集的,在22岁以前仍可被征集。

根据军队需要,可以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

可以征集当年17岁未满18岁的男女公民服现役。

免征和缓征条件

有严重生理缺陷或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公民免征。

维持家庭生活的唯一劳动力或全日制学校就学的学生可以缓征。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征集。

正在受法律程序处罚的人不征集。

征兵人数和时间

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全国每年的征兵人数、要求和时间。

征兵任务分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征兵命令,科学分配征兵任务。

优先保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对政治、身体条件或专业技能有特别要求的兵员征集。

征兵工作领导和管理

全国的征兵工作在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下,由国防部负责,具体工作由国防部征兵办公室承办。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建立全国征兵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国征兵工作。

修订情况

《征兵工作条例》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是对1985年发布的条例的第二次修订。

以上信息根据最近发布的资料整理得出,具体实施细节可能会随着时间和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如果您需要最新的详细信息,建议查询最新的官方发布文件或咨询当地军事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