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的主体通常指的是享有行政职权、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国家行政职权、做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且自身担责的组织。在中国,行政主体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行政机关
中央行政机关
地方行政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这些组织通过法律或法规的授权,获得了一定的行政职权。
国家的客体具有无限广泛性,但某些重要财产如矿藏、水流等通常只能由国家专有。
此外,国家政权组织是政治上和组织上的体现,执行国家职能的机构,包括国家元首、立法机关、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军事机关等。
需要注意的是,国家不仅在行政法领域作为主体存在,在民法领域,国家也可能以民事主体的身份出现,但这种情况比较特殊,通常限于特定领域或特定条件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