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办理复婚,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准备相应的材料:
准备材料
双方当事人的户口证明;
居民身份证或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
提出申请
男女双方需持上述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填写声明书
双方当事人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填写《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签名
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的“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审核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