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证需要准备以下证件和材料:
身份证 :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均可,如果身份证号不一致,需要先到派出所变更后再进行婚姻登记。
户口簿
如果是集体户口,需要复印属于自己的那页并到派出所盖章。
只有户籍证明的情况下,需带好身份证到派出所盖章,再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
未办理落户手续的,需到派出所或相关户籍管理机构开具证明材料,然后办理结婚证。
结婚登记照
硬性要求:3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证件照。
拍摄地点:民政局现场拍摄或影楼,价格在百元左右。
能否化妆:可以化妆,但不能与本人相差较大。
其他可能需要的证件
如果是离婚后再婚,需要携带离婚证或相关证明材料。
如果是外国人,需要本人的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以及所在国公证机构或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签字声明
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婚姻状况证明
由所在单位或居(村)委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证明。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证件和材料,确保在领证当天能够顺利进行婚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