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企业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许可设立原则 :公司的设立必须具备法定条件,并经国家主管机关批准,才可设立。这一原则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准则设立原则:
公司设立的必备条件由法律作出规定,凡具备法定条件的,就可设立。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
具体设立企业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
股东资格与人数
股东需符合法定人数要求,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需为二人以上五十人以下,且股东需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对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则可为单个自然人或法人。
出资与注册资本
设立人需按照法定要求出资,并确保注册资本达到法定最低限额。同时,出资方式应合法,可以是货币、实物、工业产权等,但需注意无形资产出资比例的限制。
公司章程与组织机构
制定完善的公司章程,明确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及组织机构等要素,为公司的后续运营提供法律基础。公司章程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要求订立,并报经主管机关批准后才能生效。
设立程序
遵循公司法规定的设立程序,包括申请设立登记、提交相关文件、接受登记机关审查等,确保公司合法成立。
其他法定事项
必须拥有合法的公司名称,并建立起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规范的组织架构。同时,必须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综上所述,设立企业必须遵循许可设立原则和准则设立原则,并且需要满足一系列具体的法定条件和要求,包括股东资格、出资、公司章程、设立程序等,以确保企业的合法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