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是指 父母非婚姻关系所养育的子女,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婚前性行为所生子女:
在男女双方确立婚姻关系之前所生的子女。
婚外性行为所生子女:
在已有婚姻关系的男女与婚姻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发生性行为所生的子女。
养子女:
通过收养关系成立的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关系,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即生父母一方或双方与他人形成扶养关系后所生的子女。
未经丈夫同意的人工授精所生子女:
在未经丈夫同意且事后丈夫不予认可的情况下,通过人工授精所生的子女。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在法律上享有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建议:在处理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问题时,应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确保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