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助需要以下文件:
用地单位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包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方式)和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复印件,单独选址项目还需提供初步设计及批复复印件。
项目管理部门立项批文复印件。
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原件和土地权属汇总表复印件。
办理征地预公告申请表(空白表格由区国土房管局提供)。
张贴征地预公告后的相片2张(照片须有日期)。
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一式三份(共四种表格,空白表格由区国土房管局提供)。
现状调查涉及到的土地证、林权证等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
蓝晒地形图2份(1:2000)。
用地单位和被征地村对《征收土地方案》的意见原件。
《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书》复印件。
听证材料,包括听证告知书送达回执复印件和村放弃听证的证明原件各1份。如果要求听证的,出具村里要求听证的申请原件1份。
区政府出具的书面承诺复印件。
缴纳征地补偿预存款后,《预存征地补偿款收款通知》其中的第六联原件和交费发票的复印件。
省级人民政府建设用地请示文件。
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审查意见。
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一书四方案”(含汇总表)。
建设用地申请表。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或其他立项批准文件。
初步设计批准文件或其他设计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