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过户需要携带的凭证包括:
车辆行驶证
机动车登记证书
机动车登记副表(车辆所辖区车管所抽取,带身份证、行驶证、养路费证去抽取)
车辆购置附加税证
买卖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如果是外地户口,需要携带暂住证,买方的暂住证需要满一年
有效期内的交强险
过户双方的企业代码证和公章(复印件,买方原件)
买卖协议,开具二手车交易发票
车管所填写过户表格,到相关窗口办理
车辆购置税证
养路费凭证
保险单
车船使用税证
海关监管车辆的解除监管证明书或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如适用)
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表
买方婚姻状况证明(房证未明确共有情况的提供),如结婚证、离婚证等
卖方结婚证(如适用)
房屋产权证
公证委托书(如夫妻双方共有财产无法到场)
抵押人同意的书面文件(如房产有抵押)
拆迁协议(如买方需提供)
请注意,这些凭证可能会根据具体的过户类型(如车辆过户、房屋过户)和当地车管所或房产交易中心的要求有所差异。建议在办理过户手续前,详细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机构,以确保所有必需的文件和手续都已准备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