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子重建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和准备相关的证件。以下是详细的步骤和所需材料:
申请与审批
向村委会提交建房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宅基地使用权证明等。
申请经村民小组代表讨论同意,并由村民委员会审核。
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组织人员实地踏勘,并取得规划部门的同意。
经所在乡(镇)政府审核同意后,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上报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审核。
县政府审批通过后,相关部门下发许可证后方可动工建房。
证件办理
办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
办理《建设工程许可证》。
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若房屋属于危房,需申请危房鉴定,并获得批准后才能进行重建。
规划要求
-建房需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建筑面积、高度、层数和立面风格等需符合相关规定,且不得改变建筑物的使用功能。
其他注意事项
确保房屋的确权已确定,避免因权属问题影响审批手续。
若户口已迁出村集体,则不能回村翻建房屋。
在某些地区,如深圳市,危房重建前还需征得本栋建筑全体业主的同意。
通过以上步骤和准备相关证件,可以确保农村房子重建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建议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与当地相关部门保持沟通,确保所有手续和证件齐全,避免因手续不全而导致重建过程中出现问题。